翟紹唐資深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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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紹唐資深大律師於1987年及1989年分別在倫敦經濟政治學院及牛津大學獲得法學士及民事法學士學位,並於1988年在英格蘭及威爾斯獲認許為大律師。1989年在香港獲得大律師資格,於2002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04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2006年至2014 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現私人執業。

    翟先生現為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 (2011年3月 起) 及出任非應邀電子訊息(執行通知)上訴委員會主席。自2008年6月 至2014 年5月出任監警會主席,期間帶領監警會由政府轄下的委員會過渡為獨立的法定機構,並曾任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主席、「沙士」信託基金覆檢委員會主席、行政上訴委員會副主席及稅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

    翟先生於2014年獲頒銀紫荊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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