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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北都閒置土地 推動太陽能發電場發展

5 Jun 2026 (Fri)
5 min read
This article appeared originally in Ta Kung Pao on 5 Jun 2026 (Fri)

最近中東局勢持續不穩,再度推高全球能源價格,引發能源危機。當許多國家正為尋找可靠替代能源而焦慮之際,中國早已將能源供應穩定列為國家發展的核心策略之一。根據國家能源局數據,中國已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國際能源署亦指出,中國已在2024年提前達成原訂2030年的太陽能及風能發展目標,展現出在複雜地緣政治環境下應對能源挑戰的強大能力。

延長「上網電價計劃」提供誘因

香港方面,2021年公布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訂立清晰減碳路徑,目標於2035年將碳排放量較2005年水平減半,並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具體措施包括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整體發電燃料組合中的比重,由目前偏低的水平,提高至2035年的7.5%至10%,並進一步於2050年增至15%。過去五年,香港在相關政策推行上雖有一定進展,但以目前速度,要如期達成可再生能源目標,仍面對不少挑戰。

以太陽能為例,目前光伏已佔國家整體用電量約11.3%,但香港只佔約0.8%,而藍圖提出2035年光伏佔比達到1-2%的目標也過於保守。此外,香港的太陽能發電項目主要依賴現行「上網電價計劃」補貼作為激勵。計劃雖取得一定成效,但相關部門早前已公布計劃將於2033年終止。由於光伏項目通常需要約10年才能回收成本,新項目申請意欲大幅減弱,新增裝機容量出現「懸崖式下跌」──由2021年的92MW(兆瓦)大幅降至2025年的48MW。

城市發展規模與香港相若的新加坡,目前光伏已佔整體用電量約2.7%,在2025年的新增光伏裝機容量一年已達504MW,已超越香港多年累積的總和,進展迅速且成效顯著。香港光伏裝機容量增長已放緩,倘若如期終止計劃,將嚴重打擊本港增加再生能源發電燃料組合比例目標。因此,有關部門與電力公司可考慮延長計劃,繼續提供誘因,鼓勵社會投入參與再生能源基建發展投資。

另一方面,雖然近年太陽能硬件設備成本已明顯下降,但香港人力成本高昂,加上建築相關法例嚴謹,嚴重制約本地太陽能發展。

現行的「上網電價計劃」傾向「迷你式」太陽能發電系統,根據系統容量不同,上網電價按發電量遞減。從規模經濟角度分析,「迷你式」項目單位成本較高,而大型項目能顯著降低每度電的建設及運營成本,大幅提升投資回報率及市場吸引力。目前香港的太陽能項目主要分散於村屋屋頂、個別學校及公營機構建築,規模零散,難以在總發電量上實現突破性增長。依賴「迷你式」發展模式的策略已接近極限。

要打破困局,香港應調整策略,轉向開發大面積、可整體規劃的未發展土地,發展「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才能提升可再生能源的貢獻比例。

對此,鄰近地區的經驗值得香港參考。新加坡政府在裕廊島積極填海造地,預留作為未來產業發展之用,並充分利用這些暫時閒置土地,發展全國最大的大型太陽能發電場,發電場佔地60公頃。由於預計僅作臨時用途,該發電場以簡易方式興建,便於日後遷移重置。而深圳也在寶安老虎坑建立了全國規模最大的垃圾填埋場光伏項目,佔地14.6萬平方米。

北都擁有大量棕地及閒置土地,這些土地大多位處偏遠,且欠缺成熟的基建配套,短期內未必適合直接用作綜合發展。有關部門可優先將這些土地發展為「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同步規劃輸電網絡及變電站等電力基建,讓電力公司提前掌握開發時序,提供配套設施。

此舉不僅能有效活化閒置土地,亦可加快偏遠地區的基建投資步伐。更重要的是,大型太陽能發電場可取代低效率的棕地作業。

活化閒置土地加快基建投資

筆者認為,相關部門應研究制定針對「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的發展政策,包括由城規會訂立明確指引,簡化申請程序及要求,鼓勵棕地轉型為臨時「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用途。

考慮到太陽能設施一般使用年期約15至20年,待區內其他基建配套成熟後,即可停止發電並釋放土地,轉作更高價值的用途。因此,發展「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可謂加速北都發展與達成碳中和目標的「一箭雙鵰」策略。

此外,目前在農地等露天土地興建大型太陽能設施,需按永久建築物標準提供混凝土基礎及支架,導致用料增加及建築成本大幅上升。鑒於太陽能項目使用年期較短,且人流及活動密度低、風險相對有限,建議相關部門可積極參考新加坡及內地成熟的太陽能技術標準與規範,為棕地太陽能項目制定更務實、彈性的建築標準及設計要求。

最後,相關部門與電力公司除了可延長「上網電價計劃」外,更應及早為針對各類規模的太陽能項目設立合理的電價補貼,持續為投資者提供清晰而穩定的投資誘因,方能有效推動大型再生能源基建發展,助力香港如期實現碳中和目標。


This article appeared originally in Ta Kung Pao on 5 Jun 2026 (Fri)

最近中東局勢持續不穩,再度推高全球能源價格,引發能源危機。當許多國家正為尋找可靠替代能源而焦慮之際,中國早已將能源供應穩定列為國家發展的核心策略之一。根據國家能源局數據,中國已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國際能源署亦指出,中國已在2024年提前達成原訂2030年的太陽能及風能發展目標,展現出在複雜地緣政治環境下應對能源挑戰的強大能力。

延長「上網電價計劃」提供誘因

香港方面,2021年公布的《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訂立清晰減碳路徑,目標於2035年將碳排放量較2005年水平減半,並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具體措施包括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整體發電燃料組合中的比重,由目前偏低的水平,提高至2035年的7.5%至10%,並進一步於2050年增至15%。過去五年,香港在相關政策推行上雖有一定進展,但以目前速度,要如期達成可再生能源目標,仍面對不少挑戰。

以太陽能為例,目前光伏已佔國家整體用電量約11.3%,但香港只佔約0.8%,而藍圖提出2035年光伏佔比達到1-2%的目標也過於保守。此外,香港的太陽能發電項目主要依賴現行「上網電價計劃」補貼作為激勵。計劃雖取得一定成效,但相關部門早前已公布計劃將於2033年終止。由於光伏項目通常需要約10年才能回收成本,新項目申請意欲大幅減弱,新增裝機容量出現「懸崖式下跌」──由2021年的92MW(兆瓦)大幅降至2025年的48MW。

城市發展規模與香港相若的新加坡,目前光伏已佔整體用電量約2.7%,在2025年的新增光伏裝機容量一年已達504MW,已超越香港多年累積的總和,進展迅速且成效顯著。香港光伏裝機容量增長已放緩,倘若如期終止計劃,將嚴重打擊本港增加再生能源發電燃料組合比例目標。因此,有關部門與電力公司可考慮延長計劃,繼續提供誘因,鼓勵社會投入參與再生能源基建發展投資。

另一方面,雖然近年太陽能硬件設備成本已明顯下降,但香港人力成本高昂,加上建築相關法例嚴謹,嚴重制約本地太陽能發展。

現行的「上網電價計劃」傾向「迷你式」太陽能發電系統,根據系統容量不同,上網電價按發電量遞減。從規模經濟角度分析,「迷你式」項目單位成本較高,而大型項目能顯著降低每度電的建設及運營成本,大幅提升投資回報率及市場吸引力。目前香港的太陽能項目主要分散於村屋屋頂、個別學校及公營機構建築,規模零散,難以在總發電量上實現突破性增長。依賴「迷你式」發展模式的策略已接近極限。

要打破困局,香港應調整策略,轉向開發大面積、可整體規劃的未發展土地,發展「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才能提升可再生能源的貢獻比例。

對此,鄰近地區的經驗值得香港參考。新加坡政府在裕廊島積極填海造地,預留作為未來產業發展之用,並充分利用這些暫時閒置土地,發展全國最大的大型太陽能發電場,發電場佔地60公頃。由於預計僅作臨時用途,該發電場以簡易方式興建,便於日後遷移重置。而深圳也在寶安老虎坑建立了全國規模最大的垃圾填埋場光伏項目,佔地14.6萬平方米。

北都擁有大量棕地及閒置土地,這些土地大多位處偏遠,且欠缺成熟的基建配套,短期內未必適合直接用作綜合發展。有關部門可優先將這些土地發展為「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同步規劃輸電網絡及變電站等電力基建,讓電力公司提前掌握開發時序,提供配套設施。

此舉不僅能有效活化閒置土地,亦可加快偏遠地區的基建投資步伐。更重要的是,大型太陽能發電場可取代低效率的棕地作業。

活化閒置土地加快基建投資

筆者認為,相關部門應研究制定針對「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的發展政策,包括由城規會訂立明確指引,簡化申請程序及要求,鼓勵棕地轉型為臨時「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用途。

考慮到太陽能設施一般使用年期約15至20年,待區內其他基建配套成熟後,即可停止發電並釋放土地,轉作更高價值的用途。因此,發展「集中式大型太陽能發電場」可謂加速北都發展與達成碳中和目標的「一箭雙鵰」策略。

此外,目前在農地等露天土地興建大型太陽能設施,需按永久建築物標準提供混凝土基礎及支架,導致用料增加及建築成本大幅上升。鑒於太陽能項目使用年期較短,且人流及活動密度低、風險相對有限,建議相關部門可積極參考新加坡及內地成熟的太陽能技術標準與規範,為棕地太陽能項目制定更務實、彈性的建築標準及設計要求。

最後,相關部門與電力公司除了可延長「上網電價計劃」外,更應及早為針對各類規模的太陽能項目設立合理的電價補貼,持續為投資者提供清晰而穩定的投資誘因,方能有效推動大型再生能源基建發展,助力香港如期實現碳中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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