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惠珠女士
大紫荆勋章,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 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
- 团结香港基金顾问
- 香港地方志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毕业于伦敦大学法学院,在伦敦Gray’s Inn 获得大律师资格,并于香港执业。
曾任行政局、立法局、市政局和区议会议员;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国香港事务顾问、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毕业于伦敦大学法学院,在伦敦Gray’s Inn 获得大律师资格,并于香港执业。
曾任行政局、立法局、市政局和区议会议员;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国香港事务顾问、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