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大学技术转移 促进香港创科发展

优化大学技术转移 促进香港创科发展
撰文: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外务)、香港资讯科技联会前主席 黄锦辉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接近一年,世界各地开始适应疫情中所产生的“新常态”,各地社会中现有生活模式渐渐出现全新想像及体验,例如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 WFH)、视像会议(Video Conference, VC)等活动对上班一族来说已习以为常。疫情严重冲击全球经济,传统行业如零售业、旅游业及航空运输业更是首当其冲;与此同时,却激活了科技的创新及应用,促进全球“新经济”的发展。经此一“疫”,笔者相信各国政府纷纷将会增加研发(R&D)资源,推动创新及科技发展,加速自身的经济转型。香港也不应例外,政府应作多方面改革,促进本地大学的技术转移发展,使其科研成果成造福社会的商品。
基础研究世界级 积极发掘宝藏
创科发展与大学的研究不可分割。不少影响世界的颠覆性技术及科技公司,例如能挽救生命的青霉素、牛津大学正研制的新冠肺炎疫苗,甚至着名的香港科技公司商汤科技、雅士能基因科技和大疆创新等,均由大学的基础研究衍生,再成为举世知名的企业。
香港多间大学排名首屈一指,在国际高等教育资讯机构(QS)的2021年世界大学排名中,香港有5间大学名列头100名以内,反映香港的的基础研究能力达世界级。为促进香港本地大学所作的研究技术有效地转化为具价值的应用,笔者认为政府应大力支持大学推行技术转移(Technology Transfer),并针对性地为发明技术的知识产权之拥有权谁属,以及研究员(包括教授)校外执业安排等关键问题,拆墙松绑。
(1)优化大学知识产权政策
本港大学的确有不少科研宝藏,但过往十多年大学在技术转化上成效不彰。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IP)所属,是问题的症结。
一般而言,大学教授发明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及之后的专利均归属大学(直接或间接透过其子公司)所拥有。然而,做生意并非大学的使命及专长,往往未能把握商机,把发明科技适时地转移至工商业界。这问题源于5所活跃科研的香港本地大学都是政府所资助。作为公帑资助机构,出售科技必须获得不同持份者(如政府、校董、校友等)的共识,目的是为增加技术转移过程的透明度,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地进行,杜绝大学“贱卖资产”之嫌。另外同样重要的是要向公众交代,避免外界质疑大学“与民争利”。
然而,做生意“时间便是金钱”是营商的金科玉律,所以大学技术转移必须分秒必争。可是在大学诸多考虑和限制之下,技术转移程序需时颇长,领发知识产权又迟迟未能出街,大大影响大学的议价能力。事实上,大学过往曾经多次因为未能成功寻求科研成果的买家或投资者,导致不少具价值的技术发明无法由上游转化成为中下游的商品,甚为可惜。
要缓和该问题,团结香港基金发表技术转移报告,建议本地大学仿效海外大学的做法,在知识产权授权许可的政策上,为各持份者提供更大弹性,让他们能各展所长。具体而言,不专长于商务的大学学府可以适度转让知识产权,授予发明者或投资者的公司,让公司能有效地把知识产权商业化。虽然校方与公司两者均以技术转移为目标,但公司主攻中下游技术转移,以商业(例如以开源节流)为主导,所以在知识产权商品化的处理方法却截然不同。公司的营运紧贴市场,大大提升技术转移的速度及成功率。
(2)提升大学专业商务及法律支援功能
现时,在运作上本地院校技术转移办公室与校内其他服务部门无异,大多数是由学者主导及行政人员执行,因此商业营运方面(在做生意和法律支援上),意识偏低。事实上,要成功推动研究成果商品化,不但须要研究人员的投入,亦需要技术转移办公室提供足够的商业和法律支援。举例说,倘若出现涉及专利权的法律纠纷时,现时院校的技术转移机构不具备足够能力应付,而大学亦不可能动用教资会的资助去打官司。因此,正如基金会建议,大学应强化技术转移办公室的功能,且不妨考虑开设独立商业机构,聘请商业及法律的专业人士,协助大学把研究成果商品化、市场化,以及应付未来可能面对的商务法律诉讼。
(3)放宽大学教授执业限制
作为公营机构,大学的学术人员在校外工作,或许会被坊间质疑,常见的问题包括:大学教授有否滥用公帑及大学资源,资助自己做生意?大学教授应专注教学及研究,校外商业工作是否不务正业?大众纳税人的质疑绝对可以理解,但换个角度看,今天大学的使命已超越传统,除了教学和研究之外,贡献社会,例如包括促进社会经济转型、优化人民生活、缩窄数码鸿沟、持续发展等领域,也是大学重要的使命。因而,大学教授或学生参与技术转移,促进创新,是理直气壮的,绝非不务正业。至于乱花公帑无疑是有可能的,但香港是世界法律之都,设有健全的法律机制。
大学也不例外,内部设有严紧的监管及审核机制,而且非常透明,教授、学生、研究员难以作弊,因此他们擅用公帑的可能性不高。
教授作为科研技术的主要发明人,是推动技术转移的最佳人选,大学确应放宽他们执业的限制,一方面让教授及其研究团队成员拥有更大的自由度,与工商业界多接触,促进大学技术转移的进程;另一方面亦可帮助大学实现贡献社会的宏观使命。具体而言,学者自由度也应放松,包括他们往内地访问及资金运用等许多限制。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之际,香港本地大学与内地产、学、研各界合作将会非常频密,两地人流、物流、资金流及讯息流必须要保持畅通,跨境技术转移才能水到渠成。
正如特首在《2020年施政报告》所言:“在创科路上,没有最快,只有更快”。因此,政府在优化大学技术转移工作上,责无旁贷。适逢《2021-2022财政预算案》正在进行公开谘询,笔者希望财政司司长增加拨款资助上述的建议措施,促使香港科技转移更上一层楼。
撰文: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外务)、香港资讯科技联会前主席 黄锦辉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接近一年,世界各地开始适应疫情中所产生的“新常态”,各地社会中现有生活模式渐渐出现全新想像及体验,例如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 WFH)、视像会议(Video Conference, VC)等活动对上班一族来说已习以为常。疫情严重冲击全球经济,传统行业如零售业、旅游业及航空运输业更是首当其冲;与此同时,却激活了科技的创新及应用,促进全球“新经济”的发展。经此一“疫”,笔者相信各国政府纷纷将会增加研发(R&D)资源,推动创新及科技发展,加速自身的经济转型。香港也不应例外,政府应作多方面改革,促进本地大学的技术转移发展,使其科研成果成造福社会的商品。
基础研究世界级 积极发掘宝藏
创科发展与大学的研究不可分割。不少影响世界的颠覆性技术及科技公司,例如能挽救生命的青霉素、牛津大学正研制的新冠肺炎疫苗,甚至着名的香港科技公司商汤科技、雅士能基因科技和大疆创新等,均由大学的基础研究衍生,再成为举世知名的企业。
香港多间大学排名首屈一指,在国际高等教育资讯机构(QS)的2021年世界大学排名中,香港有5间大学名列头100名以内,反映香港的的基础研究能力达世界级。为促进香港本地大学所作的研究技术有效地转化为具价值的应用,笔者认为政府应大力支持大学推行技术转移(Technology Transfer),并针对性地为发明技术的知识产权之拥有权谁属,以及研究员(包括教授)校外执业安排等关键问题,拆墙松绑。
(1)优化大学知识产权政策
本港大学的确有不少科研宝藏,但过往十多年大学在技术转化上成效不彰。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IP)所属,是问题的症结。
一般而言,大学教授发明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及之后的专利均归属大学(直接或间接透过其子公司)所拥有。然而,做生意并非大学的使命及专长,往往未能把握商机,把发明科技适时地转移至工商业界。这问题源于5所活跃科研的香港本地大学都是政府所资助。作为公帑资助机构,出售科技必须获得不同持份者(如政府、校董、校友等)的共识,目的是为增加技术转移过程的透明度,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地进行,杜绝大学“贱卖资产”之嫌。另外同样重要的是要向公众交代,避免外界质疑大学“与民争利”。
然而,做生意“时间便是金钱”是营商的金科玉律,所以大学技术转移必须分秒必争。可是在大学诸多考虑和限制之下,技术转移程序需时颇长,领发知识产权又迟迟未能出街,大大影响大学的议价能力。事实上,大学过往曾经多次因为未能成功寻求科研成果的买家或投资者,导致不少具价值的技术发明无法由上游转化成为中下游的商品,甚为可惜。
要缓和该问题,团结香港基金发表技术转移报告,建议本地大学仿效海外大学的做法,在知识产权授权许可的政策上,为各持份者提供更大弹性,让他们能各展所长。具体而言,不专长于商务的大学学府可以适度转让知识产权,授予发明者或投资者的公司,让公司能有效地把知识产权商业化。虽然校方与公司两者均以技术转移为目标,但公司主攻中下游技术转移,以商业(例如以开源节流)为主导,所以在知识产权商品化的处理方法却截然不同。公司的营运紧贴市场,大大提升技术转移的速度及成功率。
(2)提升大学专业商务及法律支援功能
现时,在运作上本地院校技术转移办公室与校内其他服务部门无异,大多数是由学者主导及行政人员执行,因此商业营运方面(在做生意和法律支援上),意识偏低。事实上,要成功推动研究成果商品化,不但须要研究人员的投入,亦需要技术转移办公室提供足够的商业和法律支援。举例说,倘若出现涉及专利权的法律纠纷时,现时院校的技术转移机构不具备足够能力应付,而大学亦不可能动用教资会的资助去打官司。因此,正如基金会建议,大学应强化技术转移办公室的功能,且不妨考虑开设独立商业机构,聘请商业及法律的专业人士,协助大学把研究成果商品化、市场化,以及应付未来可能面对的商务法律诉讼。
(3)放宽大学教授执业限制
作为公营机构,大学的学术人员在校外工作,或许会被坊间质疑,常见的问题包括:大学教授有否滥用公帑及大学资源,资助自己做生意?大学教授应专注教学及研究,校外商业工作是否不务正业?大众纳税人的质疑绝对可以理解,但换个角度看,今天大学的使命已超越传统,除了教学和研究之外,贡献社会,例如包括促进社会经济转型、优化人民生活、缩窄数码鸿沟、持续发展等领域,也是大学重要的使命。因而,大学教授或学生参与技术转移,促进创新,是理直气壮的,绝非不务正业。至于乱花公帑无疑是有可能的,但香港是世界法律之都,设有健全的法律机制。
大学也不例外,内部设有严紧的监管及审核机制,而且非常透明,教授、学生、研究员难以作弊,因此他们擅用公帑的可能性不高。
教授作为科研技术的主要发明人,是推动技术转移的最佳人选,大学确应放宽他们执业的限制,一方面让教授及其研究团队成员拥有更大的自由度,与工商业界多接触,促进大学技术转移的进程;另一方面亦可帮助大学实现贡献社会的宏观使命。具体而言,学者自由度也应放松,包括他们往内地访问及资金运用等许多限制。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之际,香港本地大学与内地产、学、研各界合作将会非常频密,两地人流、物流、资金流及讯息流必须要保持畅通,跨境技术转移才能水到渠成。
正如特首在《2020年施政报告》所言:“在创科路上,没有最快,只有更快”。因此,政府在优化大学技术转移工作上,责无旁贷。适逢《2021-2022财政预算案》正在进行公开谘询,笔者希望财政司司长增加拨款资助上述的建议措施,促使香港科技转移更上一层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