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低者得 — 剥削外判基层劳工的根源

价低者得 — 剥削外判基层劳工的根源
撰文: 张博宇 团结香港基金高级研究员、刘希彤 团结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员

最近有传媒报道政府部门聘用的外判公司苛刻对待清洁工人,工人为了保住饭碗不得不咬紧牙关,患上重病仍然坚持上班,有些更于工余时间拾纸皮,为的只是每月多一百元的报酬。外判清洁工“无晋升、无福利、无加薪、无保障、无前途”,恐怕价低者得的外判制度,就是这种“五无”困境的根源。
政府的外判制度源自于1997年,当年政府为了削减公务员开支及提升公共服务质素,决定将非核心业务例如清洁工人及保安等工作或一些基建项目外判,让私营机构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投标。现时特区政府的采购政策重点是“要取得最合乎经济效益的货品和服务”,主要的考虑因素是承办商开出的价格及其经验。承办商员工的待遇却不是考虑之列。
承办商为了赢得竞投便要减低开支,从而减低价格,而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向一群低学历低技术的工人开刀,削减其薪酬和福利。外判及直接受雇于政府的人工差异可以反映这种情况。以清洁服务为例,直接受雇于政府的人工可以比外判工人的人工高出达4成。这种所谓的“公平”及“公正”恐怕只能套用于承办商之间的竞争关系。对承办商的员工是否“公平”、“公正”呢?答案显而易见。甚至,他们所遭受的待遇,恐怕没有传媒报导的话,亦难以称得上是“公开”。不少立法会议员曾经就外判制度的议题进行讨论,例如将承办商的前线人员工资水平纳入评分准则之内,甚至订明工时及超时工资。而政府去年亦曾推出过指引,要求部门在选择承办商时考虑非技术工人的人工,但所占评分比重由该部门决定。

英国早在2013年已经通过〈公共服务(社会价值)法案〉(Public Services (Social Value) Act 2010-2012),要求政府部门在外判公共服务时,不能只考虑价格的因素,而必须考虑社会、经济与环境价值。这个法案对香港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在采购过程中考虑社会效益其实早有地方正在实行。
外判工人工时长,工作环境恶劣,影响健康状况,贫穷问题亦严重。其实,单单在2011年,政府的采购总额便估计多达约160亿港元,若政府在采购条件中加入保障外判基层劳工的条款,定会对社会带来正面的影响。
参考资料﹕
Cabinet Office. (2012). Procurement Policy Note –The Public Services (Social Value) Act 2012 – advice for commissioners and procurers.
Retrieved from:
https://www.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79273/Public_Services_Social_Value_Act_2012_PPN.pdf
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组﹙2017﹚。政府的外判制度 资料摘要。
取自: http://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1617in04-government-outsourcing-20170207-c.pdf
立法会﹙2017年2月2日﹚。就“尽快全面检讨政府的服务外判制度”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取自: 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counmtg/motion/m_papers/cm20170208cb3-309-c.pdf
陆颂雄﹙2017年2月13日﹚。政府服务外判制度亟待检讨。文汇报。
取自: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2/13/PL1702130004.htm
Social Value Hub: Social Value Section 5: Promoting Local and the Living Wage.
取自: http://www.socialvaluehub.org.uk/images/socialvaluehub/svh/cea29f9e6d26f1540fc9e4437baee86e.pdf
撰文: 张博宇 团结香港基金高级研究员、刘希彤 团结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员

最近有传媒报道政府部门聘用的外判公司苛刻对待清洁工人,工人为了保住饭碗不得不咬紧牙关,患上重病仍然坚持上班,有些更于工余时间拾纸皮,为的只是每月多一百元的报酬。外判清洁工“无晋升、无福利、无加薪、无保障、无前途”,恐怕价低者得的外判制度,就是这种“五无”困境的根源。
政府的外判制度源自于1997年,当年政府为了削减公务员开支及提升公共服务质素,决定将非核心业务例如清洁工人及保安等工作或一些基建项目外判,让私营机构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投标。现时特区政府的采购政策重点是“要取得最合乎经济效益的货品和服务”,主要的考虑因素是承办商开出的价格及其经验。承办商员工的待遇却不是考虑之列。
承办商为了赢得竞投便要减低开支,从而减低价格,而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向一群低学历低技术的工人开刀,削减其薪酬和福利。外判及直接受雇于政府的人工差异可以反映这种情况。以清洁服务为例,直接受雇于政府的人工可以比外判工人的人工高出达4成。这种所谓的“公平”及“公正”恐怕只能套用于承办商之间的竞争关系。对承办商的员工是否“公平”、“公正”呢?答案显而易见。甚至,他们所遭受的待遇,恐怕没有传媒报导的话,亦难以称得上是“公开”。不少立法会议员曾经就外判制度的议题进行讨论,例如将承办商的前线人员工资水平纳入评分准则之内,甚至订明工时及超时工资。而政府去年亦曾推出过指引,要求部门在选择承办商时考虑非技术工人的人工,但所占评分比重由该部门决定。

英国早在2013年已经通过〈公共服务(社会价值)法案〉(Public Services (Social Value) Act 2010-2012),要求政府部门在外判公共服务时,不能只考虑价格的因素,而必须考虑社会、经济与环境价值。这个法案对香港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在采购过程中考虑社会效益其实早有地方正在实行。
外判工人工时长,工作环境恶劣,影响健康状况,贫穷问题亦严重。其实,单单在2011年,政府的采购总额便估计多达约160亿港元,若政府在采购条件中加入保障外判基层劳工的条款,定会对社会带来正面的影响。
参考资料﹕
Cabinet Office. (2012). Procurement Policy Note –The Public Services (Social Value) Act 2012 – advice for commissioners and procurers.
Retrieved from:
https://www.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79273/Public_Services_Social_Value_Act_2012_PPN.pdf
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组﹙2017﹚。政府的外判制度 资料摘要。
取自: http://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1617in04-government-outsourcing-20170207-c.pdf
立法会﹙2017年2月2日﹚。就“尽快全面检讨政府的服务外判制度”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取自: http://www.legco.gov.hk/yr16-17/chinese/counmtg/motion/m_papers/cm20170208cb3-309-c.pdf
陆颂雄﹙2017年2月13日﹚。政府服务外判制度亟待检讨。文汇报。
取自: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2/13/PL1702130004.htm
Social Value Hub: Social Value Section 5: Promoting Local and the Living Wage.
取自: http://www.socialvaluehub.org.uk/images/socialvaluehub/svh/cea29f9e6d26f1540fc9e4437baee86e.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