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代基层】何以公屋居民难以向上流动?

【跨代基层】何以公屋居民难以向上流动?
撰文:黄妙琴 公共房屋是为了低收入家庭解决住屋问题而设,现时有接近三分之一的港人居于公共租住屋邨,纵然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亦可享受廉租,较易积累财富,但公屋予人的印象始终是基层人士的聚居地,主因是缺乏流动性,反映现行公屋政策有检讨的空间。 | |
问题一:想买的人买不到 1998年租者置其屋计划(下称租置计划)开展,但随着2005/2006年第六期乙推出后,租置计划已经终止。根据现行政策,现居于39个租置屋邨的租户仍可选择购买其租住单位。然而,39个租置屋邨以外有意置业的公屋租户只有羡慕的份儿。 部分公屋居民被迫困在公屋租户的行列之中,即使想做业主也苦无渠道。例如1980年代,刘小姐一家搬入黄大仙竹园南邨,该屋邨没有被纳入租置计划。刘小姐忆述,“虽然当时租金只是几百元,但先父眼看隔邻北邨可供购买‘口水流’”,毕竟公屋比居屋便宜一大截,而且能够在自己熟悉的地区安居置业自然是最好不过。这说明,现行政策的限制剥夺了部分公屋住户的置业梦。 第二种情况是租置屋邨的住户纵然有优先购买现居公屋的资格,但中下阶层置业需要时间累积财富,现行政策就未有顾及这一点。 这是一个真实个案:王先生6年前搬入黄大仙竹园北邨,他说,“6年前入住时购买价只是30万左右,现在买要约80万”。虽然金额较买私楼的首期为少,但育有两个小孩的他说:“生儿育女和安居置业似乎只能择其一,而我就选择了前者。”从事建筑业的他大叹私楼多年来狂升,公屋价位也水涨船高,即使公屋也买不起,只能寄望子女长大有多点积蓄才可考虑置业了。 | |
问题二:想出租的人出租不到 以下故事最能够说明这一点:曾为制衣工人的陈太,2000年以20多万元透过租置计划,购买观塘彩霞邨一个实用面积约500方尺的公屋单位。自从制衣厂倒闭后,她长期失业,现时靠替儿子照顾孙儿帮补收入。她自称“唔够钱开饭”,有意出租一个房间,以租金收入维持生计。 但公屋要在公开市场出租,前提是要补地价。陈太说,现时楼价过高,其单位已飚升至二三百万元。对于现在补地价动辄过百万元,她大喊离谱,“高到可以交私楼首期”。这可能就是即使明知未补地价不能出租单位,仍然有人铤而走险的原因。 据了解,无论想租住,抑或想放租公屋单位都同样不容易。在屡屡出现“公屋王”的黄大仙凤德邨,情况就更为严重。本身住在该邨的地产代理陈先生表示,其单位的补价折扣率接近七成,有单位更高达82%,即以作价400万元计,近330万元需用以支付补地价,业主实际所得只有70万元。基于业主没有诱因主动补地价,在二手市场上放租和出售的已补地价公屋盘源极少,除非有财务困难需要急让。
改善公屋政策 从根本入手 综上所述,现行公屋政策未能与时并进,公屋租户难以升格成为业主,而公屋业主因补地价难,无法拥有完整业权,以致资产难以流通及创造财富;可见,公屋住户确实难以向上流动。有见及此,香港大学经济学讲座教授王于渐为团结香港基金撰写研究报告时,提出了以下建议: (1)公共房屋以置业为本 政府可推行“补贴置业计划”,以后新建成的公共房屋都以“置业”为目标。有能力置业者可购买“补贴出售”单位,未有能力置业者则可继续租住,日后再买也可以。该计划的好处是让未有能力负担首期和供款的住户,在若干年后仍可以入住年份的楼价购买单位。长远来说,能令更多人晋身成为业主。 (2)地价不与市价挂鈎 截至2012年年底,租置计划单位达12万个,但已补地价的则只有1300个,占总数仅1%。针对补地价难的问题,王教授从补地价政策入手,建议在新计划下的公屋如要出售,业主仍需向政府补回地价连同利息,但地价不会和市价挂鈎。新补地价方法的优点在于地价不会跟着市价攀升,为公屋业主补地价提供更大诱因。 举例说:一个新建公屋单位市值400万,政府以市价五折出售,住户只需200万就可以“上车”。在现行的补价政策之下,补价金额会随住单位市值浮动而转变。王教授则建议,不论单位市值升跌,以后补价金额都锁定于入住时所欠的200万。住户有了清晰、明确的目标,便可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政及其他需要。 按照上述计划,想置业的公屋居民有望达成置业梦想,想出租的人有望出租。有关补地价的建议,不但解决了业主融资问题,同时有助活化公共房屋的二手市场,加快公屋流转。补贴置业计划让更多市民能成功置业,意味着业主可享受地价升值的好处,从而增加他们及下一代向上流动的机会,减轻跨代贫穷问题。 原文载于2015年11月28日《明报》观点版,获作者授权转载。 |
撰文:黄妙琴 公共房屋是为了低收入家庭解决住屋问题而设,现时有接近三分之一的港人居于公共租住屋邨,纵然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亦可享受廉租,较易积累财富,但公屋予人的印象始终是基层人士的聚居地,主因是缺乏流动性,反映现行公屋政策有检讨的空间。 | |
问题一:想买的人买不到 1998年租者置其屋计划(下称租置计划)开展,但随着2005/2006年第六期乙推出后,租置计划已经终止。根据现行政策,现居于39个租置屋邨的租户仍可选择购买其租住单位。然而,39个租置屋邨以外有意置业的公屋租户只有羡慕的份儿。 部分公屋居民被迫困在公屋租户的行列之中,即使想做业主也苦无渠道。例如1980年代,刘小姐一家搬入黄大仙竹园南邨,该屋邨没有被纳入租置计划。刘小姐忆述,“虽然当时租金只是几百元,但先父眼看隔邻北邨可供购买‘口水流’”,毕竟公屋比居屋便宜一大截,而且能够在自己熟悉的地区安居置业自然是最好不过。这说明,现行政策的限制剥夺了部分公屋住户的置业梦。 第二种情况是租置屋邨的住户纵然有优先购买现居公屋的资格,但中下阶层置业需要时间累积财富,现行政策就未有顾及这一点。 这是一个真实个案:王先生6年前搬入黄大仙竹园北邨,他说,“6年前入住时购买价只是30万左右,现在买要约80万”。虽然金额较买私楼的首期为少,但育有两个小孩的他说:“生儿育女和安居置业似乎只能择其一,而我就选择了前者。”从事建筑业的他大叹私楼多年来狂升,公屋价位也水涨船高,即使公屋也买不起,只能寄望子女长大有多点积蓄才可考虑置业了。 | |
问题二:想出租的人出租不到 以下故事最能够说明这一点:曾为制衣工人的陈太,2000年以20多万元透过租置计划,购买观塘彩霞邨一个实用面积约500方尺的公屋单位。自从制衣厂倒闭后,她长期失业,现时靠替儿子照顾孙儿帮补收入。她自称“唔够钱开饭”,有意出租一个房间,以租金收入维持生计。 但公屋要在公开市场出租,前提是要补地价。陈太说,现时楼价过高,其单位已飚升至二三百万元。对于现在补地价动辄过百万元,她大喊离谱,“高到可以交私楼首期”。这可能就是即使明知未补地价不能出租单位,仍然有人铤而走险的原因。 据了解,无论想租住,抑或想放租公屋单位都同样不容易。在屡屡出现“公屋王”的黄大仙凤德邨,情况就更为严重。本身住在该邨的地产代理陈先生表示,其单位的补价折扣率接近七成,有单位更高达82%,即以作价400万元计,近330万元需用以支付补地价,业主实际所得只有70万元。基于业主没有诱因主动补地价,在二手市场上放租和出售的已补地价公屋盘源极少,除非有财务困难需要急让。
改善公屋政策 从根本入手 综上所述,现行公屋政策未能与时并进,公屋租户难以升格成为业主,而公屋业主因补地价难,无法拥有完整业权,以致资产难以流通及创造财富;可见,公屋住户确实难以向上流动。有见及此,香港大学经济学讲座教授王于渐为团结香港基金撰写研究报告时,提出了以下建议: (1)公共房屋以置业为本 政府可推行“补贴置业计划”,以后新建成的公共房屋都以“置业”为目标。有能力置业者可购买“补贴出售”单位,未有能力置业者则可继续租住,日后再买也可以。该计划的好处是让未有能力负担首期和供款的住户,在若干年后仍可以入住年份的楼价购买单位。长远来说,能令更多人晋身成为业主。 (2)地价不与市价挂鈎 截至2012年年底,租置计划单位达12万个,但已补地价的则只有1300个,占总数仅1%。针对补地价难的问题,王教授从补地价政策入手,建议在新计划下的公屋如要出售,业主仍需向政府补回地价连同利息,但地价不会和市价挂鈎。新补地价方法的优点在于地价不会跟着市价攀升,为公屋业主补地价提供更大诱因。 举例说:一个新建公屋单位市值400万,政府以市价五折出售,住户只需200万就可以“上车”。在现行的补价政策之下,补价金额会随住单位市值浮动而转变。王教授则建议,不论单位市值升跌,以后补价金额都锁定于入住时所欠的200万。住户有了清晰、明确的目标,便可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政及其他需要。 按照上述计划,想置业的公屋居民有望达成置业梦想,想出租的人有望出租。有关补地价的建议,不但解决了业主融资问题,同时有助活化公共房屋的二手市场,加快公屋流转。补贴置业计划让更多市民能成功置业,意味着业主可享受地价升值的好处,从而增加他们及下一代向上流动的机会,减轻跨代贫穷问题。 原文载于2015年11月28日《明报》观点版,获作者授权转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