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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与香港优势

2015年11月19日 (周四)

梁爱诗  全国人大常委、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一带一路”不仅是以经济战略为构想,其范畴包括经济、政治、外交、人文等多个方面;它不仅是中国的国策,也是中国对新型国际关系的贡献;它不仅是为应对中国经济快速转型的需要,亦激发了沿线国家的发展动力。

它是创新的构思,但是源出历史,跨越时空,融通今古。“一带一路”是一种时代精神,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是天下大同理想的实现。“一带一路”是一个深思熟虑的构思。大家记得2006年中央电视台摄制过一套片集,当时是首播的,它叫做《大国崛起》,审视了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及美国等九个国家的崛起,当时引起讨论中国以后应该走什么路?我们所谓的中华民国伟大复兴究竟是什么?

一个大国不是仅仅以她有多少条航空母舰或导弹来决定。环观历史上的盛衰兴亡,我们看到光靠这些成绩是不足以让一个国家长久地享有繁盛,人民真正能够幸福生活。真正的大国,其文化需要被向往,包括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人民素质要令人佩服,能够成为其他国家的楷模。

以盛唐为例,不只唐朝当时国家生产总值(GDP)占全球57%,其法制是《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被日本、朝鲜作为律法的立本,当时堪称为“大国”。唐代文化对全球文化也有很大的贡献,以前我听过王敏刚说“从丝绸之路看中国文化”,我觉得很感动。

2011年3月17日,国家公布了第十二个五年计划,讲明国家对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她认识到把握国内外情势对新起点的重要性,订立了“引进来”与“走出去”的策略,推进法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的决心,并且提出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的意愿。

2013年9月及10月,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及印尼国会的演讲,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及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接着在亚信峰会、中亚合作论坛、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近日举行的G20峰会,以及APEC 2015会议,他都大力推动,可见“一带一路”的构思是相当成熟的。

“一带一路”的背景

中国为什么要推出“一带一路”呢?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最初引入外资、技术及人才,从“三来一补”到“三资企业”,的确为当时落后的工业带来很多生机,渐渐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外资利用我们的廉价劳工,从出口赚大钱,严格进口中国的资源,还经常埋怨我们造成空气污染及贸易逆差。世界经济不稳定尤其是遇上金融风暴,订单不来我们的工厂就要关门了,单靠拉动内需是不足以支持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必须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开拓服务业,提升效率,才能够达到2020年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蓝图,强调开放型的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民主法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改善民生,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等等,这些完全符合大国崛起的轮廓。

“一带一路”正好配合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以开放促进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促进转型。因此,我国实施更主动的开放战略,结合对内、对外的开放,主动加入大自贸区、小自贸区。在“走出去”方面,对外投资以贸易带动,与对外援助配合。在进口策略上,缩逆差、放关税、带消费、羸人心。而一带一路更是实施这些策略的战车。

“一带一路”的两翼,“丝绸之路经济带”及“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估计沿线经过66个国家,总人口大约44亿,占全球人口63%;经济总量为21万亿美元,占全球约29%;货物及贸易出口占全球23.9%。因此,其发展潜力比亚太区已经成熟的经济体系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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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一带一路”是可实现的梦。

中国从被动走向主动

现时世界已存有不同的经济合作架构,国际及区域性金融治理和合作,还有双边投资协定、政府采购协定、环境产品清单、信息产品协议及知识产权协议。“一带一路”和这些有何不同呢?

我国在过往区域合作上某程度是被动的,加入这些协议要经过漫长和艰辛的谈判过程,好像加入世贸(WTO);又例如跨太平洋夥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及投资夥伴协定(TTIP),中国受到美日联手制衡,令其进退两难;IMF的改革拖拖拉拉,都不能到位。

“一带一路”让中国从被动走向主动。第一,中国在亚太区的战略是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例如自贸区的协定从中韩到中日韩,从东盟加三到东盟加六。“一带一路”的好处是没有预设的规章,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了,毋须多方面的协调。

第二,“一带一路”的理念是开放包容的,合作发展,互利互赢,共同繁荣。它的合作空间是开放包容的,不设门槛,不排他。其合作领域也是开放包容的,政策沟通、道路沟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即五联通;其合作方式也是开放包容的,同时接受机制性及非机制性合作,例如中西医疗效高的结合。

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国合作的领域是多元化的,包括基建、金融、服务、能源、环保、航运、物流、科技等等,而丝路基金、亚投行、TPP、国际金融机构和开发性的金融基金,可为这些国家按需要提供它们缺乏的资金和技能。这些活动不只为这些国家带来发展和机遇,对中国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除了带动经济发展外,政府的功能必须转变,现时的管理体制必须改革来配合开放,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事后监督,扩大服务行业开放,改革外商投资准入的管理体制,逐步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进行金融制度及海关监管制度的创新,提供贸易及投资便利化的程度,因此,因开发促进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解决工业迅速发展后转换期的需要,对我国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从国际情势而言,经济全球化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使全球产业结构进入深度调整期。中国崛起令西方主流媒体抱有疑虑、担忧,甚至戒备和敌意,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美国重返亚洲和中国参加构建国际新秩序形成激烈的对冲。因此,中国在外交上除了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外,必须提出新思维。“丝路精神”提出国际政治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开放、包容、合作、共赢,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打造命运共同体,让区际的国家和人民共同享有和平发展,进一步实现中国崛起的梦想。

结合“一国两制”与香港法律优势

有人怀疑,“一带一路”是否只是空洞的理想。据商务部报道,2015年上半年大陆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揽工程项目1401个,新签合约额375.5亿美元,主要涉及电力、通讯、房屋建筑、交通运输、石油化工建设等工程领域。亚投行(AIIB)的成立,获欧洲最大的十个经济体的支持。11月15日G20领导人峰会期间,中国与土耳其签署了备忘录,由中国敦煌网承担中土跨境电商平台的建设。11月16日,中国中核集团拿下阿根廷60亿美元合约,兴建第四座核电厂。因此,“一带一路”是可实现的梦。 

香港是国家的一个特区,在“一国两制”下享有不少的优点,它既与国家一体,又实行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它已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包括人民币离岸中心)、国际投资贸易中心、物流与航运中心和专业服务中心。尤其香港是中西方文化桥梁,亦有培育创意产业的新优势(例如电影业)。

三句不离本行,就法律服务而言,我认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战略是香港法律界的重大机遇,我们可凭藉香港法律的优势,协助和促成国家和国际社会实现这一宏大的合作目标。

一、 香港法律作为适用法

香港法律体系比较完备、广为国际社会认可,是不争的事实。香港法律就是“一国两制”的体现,它不仅具备包括英国、美国、澳洲、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普通法系的形式和内涵。近年来,愈来愈多的跨国合同,包括国内企业与他国企业签署的合同,都选择香港法作为他们合同的适用法,因为许多国家熟悉普通法,但不懂中国法律,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各国商界对香港法律的信任和肯定。 

香港法律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只要合同双方选择,就可以将香港法律约定为合同的适用法,同时也可以选择香港法院或其他香港争端解决机构处理合同纠纷。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战略实施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大量合同,无论是项目合同还是融资合同。我们可以争取香港法成为合同的适用法,争取香港法院和其他机构成为合同纠纷解决地,与国内和他国同行一道,贡献我们香港律师的智慧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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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是“一国两制”的体现

二、香港律师中西法律相容

香港律师不仅仅对香港法律熟悉,更重要的是他们对中西法律体系和合同条款都不陌生。多年与各国律师打交道,我们对各类合同的行文、细节的把控、权利义务的拿捏、条款的措辞等,都相当嫺熟,况且自70年代以来,香港的法律服务已对外开放,世界各国的律师多在香港设有分行,客户随时取得外国法律谘询。他们也藉香港踏入内地市场。

香港律师不仅对普通法系国家比较了解,对大陆法系也不生疏,包括对伊斯兰国家的法律体系和融资方式,也渐渐有认识。香港政府控股的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就成功发行了伊斯兰债券。

此外,香港律师还有双语的便利,为中外交流、法律条文理解、交易谈判,提供了方便。实际上,香港律师能够提供的、与此相关的一个更大便利,是他们对中西文化的深层次的理解,这也是他们有能力对合同双方不同要求作出精准分析的基础,并与中国客户分享,协助他们作出准确的判断。

三、香港律师熟悉中西商道

香港地域虽小,但历年来一直被评为全世界最自由的经济体之一,非常具有竞争力。多年来,香港律师在与各国商界交往过程中,大量接触到各地商人,知道他的关切、喜好、担心、困难、误解和纠结,而这类情绪和判断在不同种族和文化之间尤为突出。香港律师是非常合格的中介,他们的参与可以避免双方误解、增进相互理解,有效地促成双方的谈判。

“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战略所涉及国家、民族和地区,是各种各样的,他们之间不只文化有异、语言不同、习性相远,而且还涉及不同信仰和民族敏感问题。比如“一带一路”涵盖的国家和地区,既涉及中华文化,也涉及其他文化。香港多年来习惯与不同民族相处,彼此包容,也习惯与各文化团体打交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香港律师在不同文化族群融资、商贸、交往方面,诚信、善于理解的特性,取得广泛好评,是居中协调、取信各方的良好人选。

香港在人民币金融产品长足发展,涉及投资基金、保险、期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票、衍生产品等等,香港又是亚洲首选的资产和财富管理中心,还有作为国家南大门的商贸中心、航空航运物流中心,辅之以高端专业的服务行业和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大战略搭建了一个易于使用的平台。 

四、香港国际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公正

香港法律体系比较完备,不仅在于它有法可依,还在于香港有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律执行体系,包括法院、仲裁庭、调解机构,而且其程序规则齐全,案件处置严谨、按章办事,完全与国际惯例接轨。“一国两制”、法律公正、社会公义、司法独立、政府清廉,加之法律体制的相容性和广泛的法律人才,在香港为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大战略,构建了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法律纠纷解决中心,这一点已博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拥有国际知名、不同国籍的仲裁员。在法律纠纷解决机制上,香港不但有信得过的法院体系,还有国际认可的调解程序,以便各国商界有效、合理地解决他们的合同纠纷。实际上,各路商户已经愈来愈多地、也愈来愈愿意把他们之间的合同纠纷,交由香港法院、仲裁庭、调解机构解决。最近,伦敦大学玛莉皇后国际仲裁学院便评定香港为伦敦、巴黎后的第三个国际仲裁中心,这是很好的声誉。 

国家根据“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大战略的需要,亦可参考前海法院和杜拜国际服务中心DIFC法庭的经验,在香港建立一个专门服务“一带一路”的法律纠纷处理中心。我很高兴看到在香港和外地不同场合,行政长官、律政司司长和其他官员都推荐香港作为解决纠纷的中心。我相信,类似这种构思也可以用于其他行业。

如果从个人的得益来看,“一带一路”恐怕不会为你马上带来什么好处,也不要期望政府为你设计能如何利用它的构思,只有业界自己才最能知道如何利用这个构思。首先,我认为各行业须提出建议,提请政府纳入《施政报告》,并要求中央政府把建议纳入“十三五”规划,然后由中央政府、特区政府、贸发局和业界推动、倡议和宣传,像CEPA一样。机会不会找你,你要去寻找机会。

香港和许多其他地区一样,经过一个长期迅速发展后,已进入一个发展较缓慢的阶段,对区际的竞争有难以抵御的感觉。加以近年社会政治化,内耗浪费了不少精力,做事缺乏激情,前海深港服务业合作区计划便没有好好利用。我希望香港人看“一带一路”,不要只看它目前的经济收益,而是从国家民族的角度出发,投入大时代的精神,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连在一起。那么“一带一路”不仅是一个口号,而是值得我们投入的使命,为国家达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香港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为夥伴国改善经济和消除贫穷,为世界和平和人民幸福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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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可建立专门服务“一带一路”的法律纠纷处理中心。

本文为作者于2015年11月19日出席香江论坛的演讲辞


最后更新于 2025年7月14日 (周一)

梁爱诗  全国人大常委、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一带一路”不仅是以经济战略为构想,其范畴包括经济、政治、外交、人文等多个方面;它不仅是中国的国策,也是中国对新型国际关系的贡献;它不仅是为应对中国经济快速转型的需要,亦激发了沿线国家的发展动力。

它是创新的构思,但是源出历史,跨越时空,融通今古。“一带一路”是一种时代精神,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是天下大同理想的实现。“一带一路”是一个深思熟虑的构思。大家记得2006年中央电视台摄制过一套片集,当时是首播的,它叫做《大国崛起》,审视了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及美国等九个国家的崛起,当时引起讨论中国以后应该走什么路?我们所谓的中华民国伟大复兴究竟是什么?

一个大国不是仅仅以她有多少条航空母舰或导弹来决定。环观历史上的盛衰兴亡,我们看到光靠这些成绩是不足以让一个国家长久地享有繁盛,人民真正能够幸福生活。真正的大国,其文化需要被向往,包括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人民素质要令人佩服,能够成为其他国家的楷模。

以盛唐为例,不只唐朝当时国家生产总值(GDP)占全球57%,其法制是《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被日本、朝鲜作为律法的立本,当时堪称为“大国”。唐代文化对全球文化也有很大的贡献,以前我听过王敏刚说“从丝绸之路看中国文化”,我觉得很感动。

2011年3月17日,国家公布了第十二个五年计划,讲明国家对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她认识到把握国内外情势对新起点的重要性,订立了“引进来”与“走出去”的策略,推进法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的决心,并且提出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的意愿。

2013年9月及10月,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及印尼国会的演讲,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及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接着在亚信峰会、中亚合作论坛、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近日举行的G20峰会,以及APEC 2015会议,他都大力推动,可见“一带一路”的构思是相当成熟的。

“一带一路”的背景

中国为什么要推出“一带一路”呢?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最初引入外资、技术及人才,从“三来一补”到“三资企业”,的确为当时落后的工业带来很多生机,渐渐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外资利用我们的廉价劳工,从出口赚大钱,严格进口中国的资源,还经常埋怨我们造成空气污染及贸易逆差。世界经济不稳定尤其是遇上金融风暴,订单不来我们的工厂就要关门了,单靠拉动内需是不足以支持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必须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开拓服务业,提升效率,才能够达到2020年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蓝图,强调开放型的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民主法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改善民生,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等等,这些完全符合大国崛起的轮廓。

“一带一路”正好配合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以开放促进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促进转型。因此,我国实施更主动的开放战略,结合对内、对外的开放,主动加入大自贸区、小自贸区。在“走出去”方面,对外投资以贸易带动,与对外援助配合。在进口策略上,缩逆差、放关税、带消费、羸人心。而一带一路更是实施这些策略的战车。

“一带一路”的两翼,“丝绸之路经济带”及“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估计沿线经过66个国家,总人口大约44亿,占全球人口63%;经济总量为21万亿美元,占全球约29%;货物及贸易出口占全球23.9%。因此,其发展潜力比亚太区已经成熟的经济体系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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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一带一路”是可实现的梦。

中国从被动走向主动

现时世界已存有不同的经济合作架构,国际及区域性金融治理和合作,还有双边投资协定、政府采购协定、环境产品清单、信息产品协议及知识产权协议。“一带一路”和这些有何不同呢?

我国在过往区域合作上某程度是被动的,加入这些协议要经过漫长和艰辛的谈判过程,好像加入世贸(WTO);又例如跨太平洋夥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及投资夥伴协定(TTIP),中国受到美日联手制衡,令其进退两难;IMF的改革拖拖拉拉,都不能到位。

“一带一路”让中国从被动走向主动。第一,中国在亚太区的战略是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例如自贸区的协定从中韩到中日韩,从东盟加三到东盟加六。“一带一路”的好处是没有预设的规章,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了,毋须多方面的协调。

第二,“一带一路”的理念是开放包容的,合作发展,互利互赢,共同繁荣。它的合作空间是开放包容的,不设门槛,不排他。其合作领域也是开放包容的,政策沟通、道路沟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即五联通;其合作方式也是开放包容的,同时接受机制性及非机制性合作,例如中西医疗效高的结合。

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国合作的领域是多元化的,包括基建、金融、服务、能源、环保、航运、物流、科技等等,而丝路基金、亚投行、TPP、国际金融机构和开发性的金融基金,可为这些国家按需要提供它们缺乏的资金和技能。这些活动不只为这些国家带来发展和机遇,对中国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除了带动经济发展外,政府的功能必须转变,现时的管理体制必须改革来配合开放,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事后监督,扩大服务行业开放,改革外商投资准入的管理体制,逐步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进行金融制度及海关监管制度的创新,提供贸易及投资便利化的程度,因此,因开发促进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解决工业迅速发展后转换期的需要,对我国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从国际情势而言,经济全球化及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使全球产业结构进入深度调整期。中国崛起令西方主流媒体抱有疑虑、担忧,甚至戒备和敌意,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美国重返亚洲和中国参加构建国际新秩序形成激烈的对冲。因此,中国在外交上除了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外,必须提出新思维。“丝路精神”提出国际政治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开放、包容、合作、共赢,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打造命运共同体,让区际的国家和人民共同享有和平发展,进一步实现中国崛起的梦想。

结合“一国两制”与香港法律优势

有人怀疑,“一带一路”是否只是空洞的理想。据商务部报道,2015年上半年大陆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揽工程项目1401个,新签合约额375.5亿美元,主要涉及电力、通讯、房屋建筑、交通运输、石油化工建设等工程领域。亚投行(AIIB)的成立,获欧洲最大的十个经济体的支持。11月15日G20领导人峰会期间,中国与土耳其签署了备忘录,由中国敦煌网承担中土跨境电商平台的建设。11月16日,中国中核集团拿下阿根廷60亿美元合约,兴建第四座核电厂。因此,“一带一路”是可实现的梦。 

香港是国家的一个特区,在“一国两制”下享有不少的优点,它既与国家一体,又实行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它已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包括人民币离岸中心)、国际投资贸易中心、物流与航运中心和专业服务中心。尤其香港是中西方文化桥梁,亦有培育创意产业的新优势(例如电影业)。

三句不离本行,就法律服务而言,我认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战略是香港法律界的重大机遇,我们可凭藉香港法律的优势,协助和促成国家和国际社会实现这一宏大的合作目标。

一、 香港法律作为适用法

香港法律体系比较完备、广为国际社会认可,是不争的事实。香港法律就是“一国两制”的体现,它不仅具备包括英国、美国、澳洲、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普通法系的形式和内涵。近年来,愈来愈多的跨国合同,包括国内企业与他国企业签署的合同,都选择香港法作为他们合同的适用法,因为许多国家熟悉普通法,但不懂中国法律,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各国商界对香港法律的信任和肯定。 

香港法律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只要合同双方选择,就可以将香港法律约定为合同的适用法,同时也可以选择香港法院或其他香港争端解决机构处理合同纠纷。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战略实施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大量合同,无论是项目合同还是融资合同。我们可以争取香港法成为合同的适用法,争取香港法院和其他机构成为合同纠纷解决地,与国内和他国同行一道,贡献我们香港律师的智慧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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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是“一国两制”的体现

二、香港律师中西法律相容

香港律师不仅仅对香港法律熟悉,更重要的是他们对中西法律体系和合同条款都不陌生。多年与各国律师打交道,我们对各类合同的行文、细节的把控、权利义务的拿捏、条款的措辞等,都相当嫺熟,况且自70年代以来,香港的法律服务已对外开放,世界各国的律师多在香港设有分行,客户随时取得外国法律谘询。他们也藉香港踏入内地市场。

香港律师不仅对普通法系国家比较了解,对大陆法系也不生疏,包括对伊斯兰国家的法律体系和融资方式,也渐渐有认识。香港政府控股的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就成功发行了伊斯兰债券。

此外,香港律师还有双语的便利,为中外交流、法律条文理解、交易谈判,提供了方便。实际上,香港律师能够提供的、与此相关的一个更大便利,是他们对中西文化的深层次的理解,这也是他们有能力对合同双方不同要求作出精准分析的基础,并与中国客户分享,协助他们作出准确的判断。

三、香港律师熟悉中西商道

香港地域虽小,但历年来一直被评为全世界最自由的经济体之一,非常具有竞争力。多年来,香港律师在与各国商界交往过程中,大量接触到各地商人,知道他的关切、喜好、担心、困难、误解和纠结,而这类情绪和判断在不同种族和文化之间尤为突出。香港律师是非常合格的中介,他们的参与可以避免双方误解、增进相互理解,有效地促成双方的谈判。

“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战略所涉及国家、民族和地区,是各种各样的,他们之间不只文化有异、语言不同、习性相远,而且还涉及不同信仰和民族敏感问题。比如“一带一路”涵盖的国家和地区,既涉及中华文化,也涉及其他文化。香港多年来习惯与不同民族相处,彼此包容,也习惯与各文化团体打交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香港律师在不同文化族群融资、商贸、交往方面,诚信、善于理解的特性,取得广泛好评,是居中协调、取信各方的良好人选。

香港在人民币金融产品长足发展,涉及投资基金、保险、期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票、衍生产品等等,香港又是亚洲首选的资产和财富管理中心,还有作为国家南大门的商贸中心、航空航运物流中心,辅之以高端专业的服务行业和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大战略搭建了一个易于使用的平台。 

四、香港国际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公正

香港法律体系比较完备,不仅在于它有法可依,还在于香港有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律执行体系,包括法院、仲裁庭、调解机构,而且其程序规则齐全,案件处置严谨、按章办事,完全与国际惯例接轨。“一国两制”、法律公正、社会公义、司法独立、政府清廉,加之法律体制的相容性和广泛的法律人才,在香港为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大战略,构建了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法律纠纷解决中心,这一点已博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拥有国际知名、不同国籍的仲裁员。在法律纠纷解决机制上,香港不但有信得过的法院体系,还有国际认可的调解程序,以便各国商界有效、合理地解决他们的合同纠纷。实际上,各路商户已经愈来愈多地、也愈来愈愿意把他们之间的合同纠纷,交由香港法院、仲裁庭、调解机构解决。最近,伦敦大学玛莉皇后国际仲裁学院便评定香港为伦敦、巴黎后的第三个国际仲裁中心,这是很好的声誉。 

国家根据“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大战略的需要,亦可参考前海法院和杜拜国际服务中心DIFC法庭的经验,在香港建立一个专门服务“一带一路”的法律纠纷处理中心。我很高兴看到在香港和外地不同场合,行政长官、律政司司长和其他官员都推荐香港作为解决纠纷的中心。我相信,类似这种构思也可以用于其他行业。

如果从个人的得益来看,“一带一路”恐怕不会为你马上带来什么好处,也不要期望政府为你设计能如何利用它的构思,只有业界自己才最能知道如何利用这个构思。首先,我认为各行业须提出建议,提请政府纳入《施政报告》,并要求中央政府把建议纳入“十三五”规划,然后由中央政府、特区政府、贸发局和业界推动、倡议和宣传,像CEPA一样。机会不会找你,你要去寻找机会。

香港和许多其他地区一样,经过一个长期迅速发展后,已进入一个发展较缓慢的阶段,对区际的竞争有难以抵御的感觉。加以近年社会政治化,内耗浪费了不少精力,做事缺乏激情,前海深港服务业合作区计划便没有好好利用。我希望香港人看“一带一路”,不要只看它目前的经济收益,而是从国家民族的角度出发,投入大时代的精神,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连在一起。那么“一带一路”不仅是一个口号,而是值得我们投入的使命,为国家达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香港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为夥伴国改善经济和消除贫穷,为世界和平和人民幸福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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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可建立专门服务“一带一路”的法律纠纷处理中心。

本文为作者于2015年11月19日出席香江论坛的演讲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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