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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

    香港能否建立自願碳排放市場?

    2022-12-09

    文章原載《大公報》2022年10月15日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高級研究員 陳穎茵、研究員 蕭逸駒

    香港能否建立自願碳排放市場?


    各國積極推動碳市場的發展,研究顯示83%已訂下減排目標的國家有意利用碳市場達標。一般而言,碳市場主要分為強制(ETS)和自願(VCM)兩種體系。內地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場,覆蓋約4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由於內地的碳市場屬於ETS體系,加上香港市場規模小,沒有足夠的參與者支撐一個本地強制碳市場,因此香港可以建立一個國際性的自願碳排放市場,以補足國家自願碳市場暫時不活躍的情況,完善整個兩地碳市場生態。那麼,如果香港建立本地自願碳市場時應有什麼考量?

    首先,自願碳排放市場的碳信用額(carbon credit)種類廣,各認證標準(例如Verra、Gold Standard)的碳信用額根據產生方法可以分成兩大類:從大氣中去除碳(碳移除),以及避免或減少碳排放。前者有植林及碳捕集與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後者包括避免砍伐森林和保護紅樹林等準則較受爭議的項目。由於減碳的技術、產生辦法不同,兩者價錢的差距以倍計算,2021年碳移除平均價格為每噸約8美元,避免或減少碳排放則為每噸約1.7美元。碳信用額的買家由於不同原因,例如因沒有相關法規的監管,或因不了解碳信用額的分別等,以至他們可能傾向購買價低者,但這些較便宜的碳信用額在減排效能、持續性方面表現較差,對推進減排的力度較弱。

    另外,買家購買平價信用額,可能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壓抑碳信用額的價格。由於碳信用額的價格偏低,難以促使企業作出有意義的減排活動,部分不減排企業反而透過購買碳信用額標榜自身對環境保護的關注。

    建立碳期貨合約引導市場定價

    針對市場上碳信用額差異大的問題,香港可考慮仿效外國碳評級機構建立分類目錄(taxonomy),為碳信用額的種類、來源、地點、時間範圍、減排質素等作詳細分類及評分,幫助買家了解各種信用額的差異,協助他們選擇最適合自己或合乎法規要求的產品。

    其次,由於自願碳排放市場交易所零散且規模小,不少交易以OTC(Over-the-Counter)的形式進行,令市場價格不透明,亦間接增加買賣雙方的交易風險。針對上述問題,有些地區的交易所會提供現貨報價和設計一系列標準化的期貨碳合約,引導市場探索均衡價格。例如美國CBL交易所與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合作建立實物交收的全球排放權期貨(GEO),合約只容許交付國際認證標準簽發兼且符合「國際航空碳抵銷及減排計劃」(CORSIA)要求的碳信用額。正如其他大宗商品也有相應的期貨市場,標準化的碳合約有助市場參與者知悉碳市場內不同產品每日的報價,並可對沖未來碳信用額的價格波動,減少買賣方的市場風險而吸引雙方進場。

    在此基礎上,碳交易所可基於信用額的產生技術、年份、地點而建立其他種類的期貨合約。此舉會同時幫助場外交易的發展,因場外交易可以根據碳交易所的價格去制定合約的價錢。

    香港要建立自願碳排放市場,當然還有其他問題需要考量,例如香港要如何推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統一碳市場、區內城市碳信用額互通的可能性、交易貨幣、碳市場的基礎設施等。筆者希望拋磚引玉,幫助讀者思考這個炙手可熱的議題。我們相信自願碳排放市場只是達至碳中和的其中一個渠道,企業要首先制定可行的減排措施,並以自願碳市場為輔助手段去抵銷剩餘排放,多管齊下協助香港和內地在2050年前及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