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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術創新

    文化「數字化」該從何入手?

    2022-06-01

    文章原載《大公報》2022年6月1日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藝術及文化研究主任 蘇曉明、助理研究員 林玥彤

    文化「數字化」該從何入手?


    文化產業的數碼轉型進行得如火如荼,已順應數字經濟發展,成為國家文化政策的重中之重。近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下稱《意見》),以建成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為目標,立下了八項重點任務,這份最新的文件奠定了文化及創意產業的未來發展基礎,將離不開「數字化」。

    「數字化」是內地文化政策的重點。自2017年以來,內地便積極發展數字文化,以此提升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及加強文化的普及。例如於2017年公布的《文化部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2020年公布的《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又或者因應「十四五」規劃,於2021年陸續發表的《「十四五」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以及《「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等,皆能見到文化科技應用的蹤影。可見推動「數字化」的過程循序漸進,多份政策文件在此主題上一直互相呼應。特區政府在2020年首推「藝術科技」政策,更於今年年頭宣布加大這方面的撥款資助。內地雄心勃勃地實施文化「數字化」,對香港有何參考價值?

    第一、鼓勵並扶持新興文化內容及企業:「元宇宙」內容逐漸流行,許多本地文化及金融企業正在開拓這個藍海市場,衍生出不少與互聯網相關的新型業態,例如NFT、數碼藝術等,滲透數碼娛樂、影視和其他行業,帶來各種商業機遇和新工種。初步分析指,「元宇宙」的全球市場規模將超過大約6萬億港元,潛力不容小覷。同時,這也可以為傳統文化藝術增添新的跨界別合作機會、內容創作及傳承的方式。

    例如,《意見》中的第五項任務是「發展數字化文化消費新場景」,研發「全息呈現、數字孿生、高逼真、跨時空等新型體驗技術」,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的數字文化消費模式,正正就是配合這個趨勢。

    因此,政府針對創意產業的政策應該更前衛、更大膽,以及更有策略性地對與藝術科技業務有關的中小企及初創企業提供指引和支援。

    第二、運用科技賦能文化創意產業:科技如何能成為文創產業的後盾,業界正積極探索中。僅以大數據為例,便已經有不少應用之處。數據經過抽取、整合及交易,進行有意義的分析和交換,便可成為文創產業的重要資產。除了從文化場所得到觀眾資訊(現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已有做),大量平台用戶或消費者的資訊亦能作輔助決策的重要元素。

    《意見》中的第四項任務是「促進文化機構數字化轉型升級」,指出要「推動文化機構將文化資來源資料採集、加工、挖掘」,並將相關資料「轉化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資產,達至數據共用,幫助產業化」,鼓勵文化企業與團體對收集得來的數據與資料加以運用,將其變成幫助生產及提升文化內容與體驗的關鍵資源。

    當然,在文創產業善用科技之餘,亦要小心不要讓其凌駕藝術創作的初衷。

    第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的數碼系統:除了上述一些比較新穎的文化內容發展,我們也不可忘記公共文化設施,例如圖書館、博物館和藝術館,畢竟他們才是能夠將藝術與文化普及的重要場所,亦更貼近普羅大眾的生活。

    《意見》中的第六項任務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數字化水平」,推動「全國智慧圖書體系和公共文化雲建設」,希望為文化設施進行升級轉型,例如優化面向市民的公共文化服務平台,讓服務普惠應用。另一方面便是將文化資源數字化,讓市民共享文化內容,讓文化內容得以妥善管理和廣泛傳播。

    其實《香港智慧城市藍圖2.0》中的策略之一便是「開發智慧圖書館系統」,此智慧圖書館系統預期在2024年3月推出核心圖書館功能,並計劃在2025年9月能夠全面應用。公共文化服務對社會民生非常重要,康文署轄下的博物館到圖書館,皆有很大空間配合數碼時代,進行優化。

    實施文化「數字化」,當中可以做的遠遠不止三項,希望新一屆政府和擬成立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在制訂文化政策時,能夠推陳出新,助文化及創意領域進行有意義的「數碼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