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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

    改革土地房屋政策 實現「港版共同富裕」

    2021-09-25

    文章原載《大公報》2021年9月25日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高級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長 黃元山、土地及房屋研究主管 葉文祺、助理研究員 區浩馳

    改革土地房屋政策 實現「港版共同富裕」


    國家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後,立即開展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新局,以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逐步消除貧富差距。對於香港而言,要破解社會上的深層次矛盾,特區政府須摒棄「大市場,小政府」的過時思維,不斷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大力投資未來,促進社會走向共同富裕。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要實現共同富裕就必須因地制宜,利用好香港細小而開放經濟體的特質,扎根大灣區、放眼國際,多措施並舉,做好協調統籌工作,引導更高質量的發展,全面推進經濟升級轉型,利用市場機制的手段,促進更公平的市場競爭,釋放更多市場活力。

    其中,香港達成共同富裕的一個關鍵,是在房屋領域訂立新「社會契約」,建立「港人組屋」制度。我們建議特區政府承諾給予合資格香港市民一個以可負擔價格購買公營房屋單位的機會,推動整體置業率由目前的50%提升至70%以上,從而讓大部分香港家庭都能夠透過資產升值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港人組屋」的目標,就是要拉近「有資產者」和「無資產者」的貧富距離,讓更多「無資產」而租住在公營房屋的市民,都能在可負擔的價格下,擁有自己的居所,讓家庭能享受城市繁榮而帶來土地升值的成果。

    這套模式為新加坡帶來長期繁榮安定,當地置業率超過90%,且有80%居民生活在政府以低價出售的約110萬個「組屋」單位中。因此,我們認為應參考新加坡模式,落實「港人組屋」政策,改變香港目前以出租為主的公營房屋制度,滿足更多通過擁有產權獲得生活安全感和資產增值機會的房屋訴求。

    具體而言,現有出租公屋因無法流通而鎖定了巨大的土地價值,再加上,居屋未補價二手市場仍受到配額限制,難以發揮真正流轉潛力。因此,通過全面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讓公屋居民以低價購買居住中的單位,為低收入家庭創造財富,由「無資產者」變成「有資產者」;同時放寬公營房屋二手市場以增加流轉,提高利用效率,實現公私營房屋市場相對分隔,是落實「港人組屋」政策的切入點。

    最後,「港人組屋」的精髓,除了讓租者置其屋之外,也能促進積極開發新的土地,分享更多的新房子。

    香港要大規模開發新土地,就要更大力度推進城鎮化,建設更多具規模的新市鎮,把香港城鎮化的比例從20%,大幅提升到更接近深圳的50%(新加坡的比例更高,達到70%)。香港城鎮化的主導權在政府手上,因為唯有政府能作出新市鎮的規劃,包括提供道路和鐵路等基礎設施。只要政府有決心大規模推進城鎮化,無論是收地或填海,都會有助提高地產行業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和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