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生物科技合作政策研究報告

    2021-07-26

    團結香港基金、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
    聯合發表港深生物科技合作政策研究報告


    【2021年7月26日,香港】團結香港基金(基金會)與内地兩所頂級智庫——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聯合發表題為《策動灣區港深引擎 孕育生物科技新機》的生物科技政策研究報告。報告提出引進龍頭企業、建立大型研究機構、建設全流程配套設施、成立一站式服務平台等七大建議,期望充分發揮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河套)的齒輪作用,帶動香港和深圳兩地生物科技發展,加速形成世界級的産業集群和創新高地。

    策動港深引擎  共建科創灣區

    生物科技是當前最具發展潛力的產業,亦是港深合作的最佳契機之一。報告指,香港是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融資中心,多間大學的基礎研究亦達到世界級水準,其中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更在醫學領域成功躋身全球前40名。與此同時,深圳生物醫藥産業對GDP貢獻增速位居當地七大戰略性新興産業之首。兩地強強聯手,前景將非常廣闊。

    報告認為,橫跨港深兩地的河套,應該成為帶動生物科技集群發展的重要齒輪,一方面能助力突破前沿核心技術難關,另一方面亦幫助完善藥物研發、生産及上市的一條龍設施。報告建議將河套劃為港深生物科技合作先導區和示範區,以便同時享受兩地的政策優惠,以更靈活、更國際化的制度和標準發展。與此同時,報告亦建議兩地政府全力推動兩地合作,避免因政策差異導致人才或企業單向流動,並共同爭取國家支持。為此,報告提出七大政策建議:

    七大政策方向  深化兩地合作

    建議一:建立區內錨機構,加速發展生物科技産業集群

    報告建議河套效法上海和美國波士頓的「錨機構」模式,通過引入生物醫藥龍頭企業和建立大型研究機構,打造有利初創企業發展的生態環境,形成世界一流的生物科技産業集群。

    報告建議兩地政府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短期內主動接觸生物科技龍頭企業,提供稅務减免、租金優惠、政府擔保的低息貸款等措施,藉此吸引企業在河套設立地區總部或研發中心。此外,報告建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改委)聯合廣東省、香港以及深圳市政府,共同設立深港生物科技合作發展基金,投資於河套有潛力的企業,支持它們在中期發展成為獨角獸。

    報告還建議,由港大、科大及中大攜手深圳院校,在河套建立跨境大型生物科技研究機構,長遠而言,為跨國龍頭生物醫藥企業提供前沿科研支持,同時亦為不同規模的企業培育人才。報告認為,有關大型研究機構將可進一步吸引優質企業進駐,推動科研成果落地商品化,建立一個「人才—科研—企業」的良性循環,為港深區內的生物科技産業發展奠定重要基礎。

    建議二:建設全流程配套設施,完善生物科技研發流程

    報告認為,河套為完善研發流程、建設配套設施提供了良好契機。

    針對不同研發階段的需要,報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包括︰在臨床前研究階段,設立符合監管標準的實驗室;在臨床一期階段,加快香港的審批流程;在臨床二期和三期階段,在河套統籌港深跨境的多中心試驗,充分利用香港臨床試驗管理的品牌優勢,及與國際標準接軌的管理模式。

    此外,為解決香港缺乏生物科技發展規劃的問題,報告建議香港政府參考美國和新加坡的經驗,成立科學和發展辦公室,制定生物科技産業發展藍圖,優化政府的研發資助機制。

    建議三:在河套區成立一站式服務平台,提供專業服務支援

    為幫助內地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以及便利香港企業進入內地市場,報告建議,由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與福田區政府合作,在河套建立一站式平台,提供生物科技轉化服務,以對接兩地相關的政府部門,對接兩地資金、機構和專業服務,並且吸引合同研究機構(CRO)與合同研發生産機構(CDMO)進駐。屆時,企業可通過單一窗口辦理多種手續,享受多元服務。

    建議四:鼓勵院校內知識轉移,培育生物科技和商學的複合型人才

    深圳在去年開始實施《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重點之一就是鼓勵高校知識轉移。報告建議,香港可將知識轉移納入為院校和研究人員的評估指標,並為研究人員「拆牆鬆綁」,放寬對他們的校外執業限制。報告還建議培育具有生物科技及商學背景的複合型人才,以滿足商業營運及投資人才需要。

    建議五:加強統籌協調,爭取綜合授權

    在河套發展生物科技,離不開兩地政府的共同規劃。報告建議,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框架下,設立相關機構、專門通道或特定平台,以加快制定港深「聯合政策包」,加強統籌協調河套一區兩園的發展。

    報告又建議港深兩地政府向中央爭取在河套率先落實綜合授權,除明文要求上報批准的事項,其他不需再逐項報批,並爭取生物科技改革試點政策。

    建議六:銜接兩地體制機制

    為促進兩地合作,報告建議放寬多項政策措施。在市場准入方面,報告建議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放寬對幹細胞、基因等領域的外資企業准入限制,允許由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擔任主要股東並在河套註冊的企業,直接進入內地市場。

    在知識産權制度方面,報告建議國家知識産權局在河套成立分支,加快審批河套註冊企業的專利申請。

    在藥品註冊上市方面,報告建議國家藥監局下放新藥審批權限,由設立在河套深圳園區的大灣區分中心,負責處理區內有關機構和企業的新藥審批流程。

    建議七:便利港深生物材料和器械流通

    報告指出,生物材料和醫療器械的進出口機制尚待優化。一方面,報告建議國家科技部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在河套建立分支,推動完善內地生物樣本出入境的制度,供合資格的香港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在河套使用。

    另一方面,報告亦建議,中央有關部門允許深圳海關和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優化生物材料入境檢驗檢疫流程;選定河套的生物醫藥企業及深圳定點醫療機構,允許它們將尚未在內地註冊的進口醫療器械,用於研發或測試。

    團結香港基金總裁鄭李錦芬表示:「生物科技是『三高』產業,需要高端人才、高額投資,承受高度風險。如果深圳和香港能夠雙劍合璧,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定必能在『三高』之上,增添『兩高』——那就是高收益,高回報。投資帶來經濟上的高收益固然吸引,然而生物科技對人類健康的貢獻、對人類生活質素的提升、對增添人類幸福的高回報,絕非金錢能夠量度,這也是貢獻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最高體現」。

    團結香港基金高級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長黃元山表示:「三方智庫在過去數月緊密合作。在河套著力發展生物科技意義重大,這些建議有助於突破港深兩地合作的困局,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協同效應,把握國家規劃帶來的黃金發展機遇。」

    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總監及經濟發展研究主管水志偉指出:「我們認為大型生物科技研究機構還應遵循三大原則:把握前沿機遇,以增加對世界級科研人才的吸引力;解决地區問題,從而增加機構的科研獨特性;以及獨立於大學的營運,來加快前沿科研的項目進度。」

    《策動灣區港深引擎 孕育生物科技新機》生物科技政策研究報告:https://bit.ly/3j32w7p      
    重溫發布會: https://youtu.be/UYh3Y5nENzg?t=289
    報告影片:https://youtu.be/wRege1qM-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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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結香港基金今天發表與内地兩所頂級智庫——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聯合發表題為《策動灣區港深引擎 孕育生物科技新機》的生物科技政策研究報告。圖示:團結香港基金邀請到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右四)、香港科學院院長及創院院士徐立之教授(左四)、團結香港基金總裁鄭李錦芬(右三)、香港特區政府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左三)、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副院長(研究)盧煜明教授(右二)、香港科技園公司生物醫藥群組總監高為元教授(左二)、團結香港基金高級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長黃元山(右一)、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總監及經濟發展研究主管水志偉(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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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港深生物科技合作研討會暨報告發布會上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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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結香港基金總裁鄭李錦芬認爲,生物科技對人類健康的貢獻、對人類生活質素的提升、對增添人類幸福的高回報,絕非金錢能夠量度,這也是貢獻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最高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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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結香港基金邀請到香港科學院院長及創院院士徐立之教授(中)、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副院長(研究)盧煜明教授(左二)、香港科技園公司生物醫藥群組總監高為元教授(右二)、團結香港基金高級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長黃元山先生(左一)、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總監及經濟發展研究主管水志偉先生(右一),與北京、深圳的智庫代表一起探討帶動香港和深圳兩地生物科技發展,加速形成世界級的産業集群和創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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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張曉強先生於報告發布會上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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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司副司長王翔先生於報告發布會上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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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盧文鵬先生(中)、深圳市決策諮詢委員會專職委員劉忠樸先生(右)、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郭萬達博士(左)出席研討會暨報告發布會。